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
1.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章程
2.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4263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
办学层次:专科
学 制:二年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特色:以培养“一技之长+综合素质”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实行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
招生对象: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
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3.身体健康。
招生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专业证书要求:详见附件。
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省招办、我院网站和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其中乙肝表面抗原不列入体检项目,携带者不作专业录取限制;所有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4.录取办法: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可免试保送就读。
(2)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者,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数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四、收费标准
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为:工科类专业5500/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五、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六、奖学助学基本措施
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
3.设立学院励志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
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
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七、联系方式
咨询与申诉电话:0769-23306889 传真:0769-23306886
学校网址:http://www. dgpt. edu. cn
E-mail:dgzyzsb@126.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 邮编:523808
八、本章程于2011年3月7日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件: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所需专业技能证书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面向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所需专业技能证书
一、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具备下表所列证书之一):
序号
| 证书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1
| 维修电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2
| 家用电热器与电动器具维修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3
| 电子设备整机装调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4
| 电子产品检验员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5
| 电子产品营销员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6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7
| 无线电装接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8
| 音响调试员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9
| 电子产品装接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10
| 无线电调试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11
| 电源调试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12
| 视频设备维修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13
| 电子CAD绘图员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14
| 计算机维修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15
| 计算机通信网络设备调试员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16
| 手机维修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17
| 机组装调试与维修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18
| 制冷设备维修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19
|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20
| 办公设备维修工
| 中级及以上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21
| 电工证书
| B级及以上
| 省教育考试院
|
22
| 电子证书
| B级及以上
| 省教育考试院
|
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具备下表所列证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