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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2015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6-01-22 zsadmin

粤考院〔2015〕11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2015年高职院校

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

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职院校,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85号)、《关于印发<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今年试点的39所高职院校对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以下简称“转段选拔考核”)工作,于5月份开始陆续展开。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确保转段选拔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周密部署

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我省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措施之一。各高职院校要从推进教育改革、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转段选拔考核的各项组织工作。各地招生考试部门要积极配合高职院校及时处理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偶发事件,确保转段选拔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二、重视培训,规范程序

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章程,有针对性地做好考核工作人员的考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做到管理规范、工作到位、公平公正。要主动与所在地市招生考试部门联系,抽调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考核业务的教师或干部担任监考员和考核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核的教师、干部一律不准参加本次考核监考工作及其他考核管理工作。

三、措施得力,严肃考纪

高职院校要通过在考场醒目位置张贴考场守则、考试纪律,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发放考生守则,加强对考生考风考纪的教育,敦促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考生有违规或作弊行为,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处理。各高职院校要建立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营利为目的,教唆、引诱、组织考生违纪舞弊,或串通考核工作人员共同违纪舞弊,重点防范考生冒名顶替、请人替考、集体作弊。发现异常情况或舞弊苗头,各院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并在第一时间向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报告,杜绝大规模、群体性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核安全

高职院校转段选拔考核(含面试)的命题、制卷为机密级等级,各高职院校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密规章制度,所有涉密人员应签订保密责任书,实行院校一把手工作负责制,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试卷的运送、发放和保管,以及回收过程的运送、保管等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加强安全保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强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值班和巡视检查工作,严格履行试卷、答卷交接手续,确保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任何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做好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高职院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认真制定试卷安全保密、卫生防疫、考核实施等各项工作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和健全快速反应、有效解决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全、有序、及时妥善处置,确保考生安全和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六、积极稳妥,做好外省户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还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报名时,提交经相关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以下简称《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和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备注。

各试点院校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的初审工作,认真把关,审核原件和其复印件相符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审核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省教育考试院汇总,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将材料分送各市招生办分送各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由于审核环节在转段考核之后进行,各高职院校须在转段考核报名时,与考生签订告知书,明确“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才能参与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加大巡视检查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高职院校要组织由行政、纪检等部门有关领导组成的考核巡视小组,加大考核巡视和检查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考核顺利实施。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因考核工作人员管理不严、执考不力、组织松懈引发考核违纪行为的发生,杜绝考核工作人员参与、纵容违纪作弊行为的现象发生。对考核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转段选拔考核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巡视组到各高职院校考场,检查、监督考核实施情况。

考核期间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20-38627921、18998338292、18922222365。

附件: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1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4

附件

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

考生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考生户口所在地省市

地址

考生现在居住地省市

住址

个人就学情况

起止日期

就读学校

学籍所在地

中职一年级

中职二年级

中职三年级

父母情况

父亲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

现在居

住地址

联系电话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是否参保

参保地市

起止时间

办理居住

证情况

办理地市

起止时间

母亲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

现在居

住地址

联系电话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是否参保

参保地市

起止时间

办理居住

证情况

办理地市

起止时间

(以上资料由考生、父母本人填写)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县(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意见

县(市、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管局)意见

县(市、区)

公安局(分局)意见

中职学校所在县(市、区)

教育局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审核中需考生及其父母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学籍、就业、居住和保险等各种证明材料,请以附件形式附在本表后面。

2.有关证明材料如下: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随迁子女在我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年完整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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