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院校代码:14263)
一、学校简介及招生计划
(一)学校简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东莞市唯一一所公立高等职业院校,是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列入全省高职第一梯队院校。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大中城市社科先进工作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教育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广东高校优秀后勤服务实体”、“世界莞商大会志愿者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东莞市社科先进工作单位”、“东莞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计划
1.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150人(学制:3年,学费:3000元/学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其中:退役军人招生计划 |
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招生计划 |
教学地点名称 |
教学地点地址 |
001 |
工商企业管理 |
30 |
10 |
10 |
东莞市莞城华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东莞市八达路3号 |
002 |
工商企业管理 |
30 |
4 |
14 |
东莞市石碣学理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东莞市石碣镇崇焕东路98号1号楼3023室 |
003 |
工商企业管理 |
30 |
5 |
15 |
东莞市宏扬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东城区莞樟路12号宏扬综合楼 |
004 |
工商企业管理 |
30 |
15 |
5 |
东莞科技进修学院 |
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89号 |
005 |
工商企业管理 |
30 |
3 |
23 |
东莞市南城名门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基路7号2栋318(南城步行街旁) |
2.现代学徒制试点计划330人(全学段在合作企业培养、学费:3000元/学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 |
依托载体/合作单位名称 |
501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0 |
3 |
依托载体名称:东莞市汽车行业协会 东莞市恒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智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新物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东莞市车明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502 |
数控技术 |
80 |
3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503 |
工商企业管理 |
50 |
3 |
三赢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50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0 |
3 |
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 |
505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0 |
3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506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0 |
3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7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0 |
2 |
东莞万御安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508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0 |
2 |
广东招商综合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509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20 |
2 |
惠州万御安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以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2.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
2.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考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办法
(一)考生进行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根据系统指引阅签诚信承诺书,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关系等信息,获取报名号、绑定手机号,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并经核对信息无误后根据实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流程详见附件)。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须上传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现代学徒制考生。满足上述1、2、3条件之一的现代学徒制考生还须上传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或在录取前向招生院校提供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特别说明(我校现代学徒制招生为招生与招工同步)**
(1)报名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所有考生当天需与我校、合作企业签订三方联合培养协议,若考试当天考生年龄未满18岁,需要家长陪同或授权(出示授权签订同意书),才能签订该联合培养协议。
(2)报名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与招工同步的非企业在职员工考生当天需与合作企业签订双方劳动合同,若考试当天考生年龄未满18岁,需要家长陪同或授权(出示授权签订同意书),才能签订该劳动合同。
(3)未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及劳动合同的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不予录取。
5.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三)考生身份类型确认
1.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
2.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
3.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
4.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四)注意事项
报名及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不得修改已填报的个人信息或院校专业志愿。因未认真查阅或咨询我校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方式
入学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开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合并同卷进行考试,满分值合计100分。
2.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3.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专业相关的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免试申请表》,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审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到对口专业,免试人数纳入专业计划数。
4.最终免考情况根据申请免考总人数确定,若申请免考且通过审核人数小于计划数,则考生免考,若符合免考资格考生大于计划数,则考生均需要参加考试,优先录取审核分数较高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下午3:00--4:00,共60分钟;
考试地点: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 或 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
(三)考试费用
免费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将于10月下旬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具体录取流程及时间安排视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而定。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各类生源专项计划安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
3.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2.考试结束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考试成绩。
3.考生考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4.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注册与复查
1.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章并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于10月下旬由我校统一发放。
2.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于2021年11月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3.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需严格核查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等材料是否同考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一致;同时采用网上核查、与颁证单位确认等多种方式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学历文凭、户口资料、劳动合同等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5.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取消入学资格。
六、培养方式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主要教学形式为“走读”教学(不安排住宿),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通过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学校负责。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三)通过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考生在2021年秋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9月19日前 |
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 |
9月22日14:00至 27日14:00 |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
9月22日14:00至 30日10:00 |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及复核 |
9月30日 |
处理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
10月9日至10日 |
招生院校完成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 |
10月14日前 |
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考核成绩 |
10月18日前 |
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
10月18-25日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生成录取名册供招生院校下载 |
10月26日前 |
招生院校完成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
八、学校招生信息联系方式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
咨询 电话:0769-23306889
咨询QQ群:397939908
传 真:3769-23306887
网 址:http://zsxx.dgpt.edu.cn/
邮 箱:zsb@dgpt.edu.cn
邮政 编码:523808
附件: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考生报考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