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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 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11-01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

我省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 报名工作将于2021 11月1日至10日进行。为做好普通高考 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 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 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 落实,确保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报名 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 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 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 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 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 进一步优化报名资格审核 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各地招 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 2022年普通 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 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

二、加强报名点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 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 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各高中阶段学校,含省 属中职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 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要加强对报名点的 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 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 准;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报名点现场的防疫和管 理工作,要设置警戒线,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考生和 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口罩并保持适当间距。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 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报名点对报名现场管理和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负责。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 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报名点负责人责任。

三、严把资格审核关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 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 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 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 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 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要按照《关于印发〈广 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粤教基〔2014 〕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 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 籍数据,确保 10月25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 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 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

(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 “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 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 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 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 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 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 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 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 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 2021 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 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 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三)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 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 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相关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 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利用网上系统 和电子数据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 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 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 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 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 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等教育部批准同意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 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 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 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毕业证或 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五)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2022 年普通高 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 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招〔2015 〕6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 2022年普 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各高中 阶段学校和报名点要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 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负 责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上报、 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造成工作脱节和遗漏。要充分利用 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办法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 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

四、做好报名信息核验和建档工作

考生档案,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是考生 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入学报到、电子注册、学籍管理、

学历证书等相关工作办理的重要依据。 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 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 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 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 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 准确。一是要坚持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电子设备程序统一 采集。统一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使用省普 通高考报名系统、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 特征信息数据。 二是 要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验机制。对于考生填 报的信息有电子数据的要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核验,无电子数据的 要求考生在签名确认前认真逐项检查报名表内容,采用交叉检 查、工作人员复核等方式加强人工核验,重点加强对户籍地、应 /往届、学籍、选择考科目、联系电话等关键易错信息的核验, 确保电子信息数据准确。 三是 要及时处理报名过程中遗留问题。 对报名过程中无法处理的生僻字等问题,报名结束后要按要求及 时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处理。报名后户籍等信息有变化的 考生,其“户口所在地”等信息更正截止时间为2022 年5月30 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手续。

五、着力为学生报考提供优质服务

在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的同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相关 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简化流程,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 问题,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办实事,减轻学生报考负担。在随迁 子女资格审核、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考生资格审核、残疾考生合 理便利申请审核等涉及跨部门审核的,要及早与相关部门做好沟 通协调,明确审核流程,给出清晰指引;能够利用网上联审,或 利用电子数据进行比对的,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上门,减少开具证明要求; 对应届毕业考生,能够由中学集中统一办理的,应 通知考生提前准备材料,集中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统 筹,将报名政策和安排及时通知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并组织 好相关学生的高考报名工作;对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等需要现 场评估的,要做好指引,并协调相关部门一次完成评估和材料报作。


附件 ∶1.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2.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1 年10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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