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主招生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3〕4号)和《2013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文件精神,经初审核,我院2013年自主招生有以下考生具备加分资格,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加分的考生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校招生办反映,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无异议的考生将在录取时报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最终审核加分资格。
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只认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竞赛获奖。
公示时间:2012年5月9日—5月15日
受理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张老师 0769-23306889(传真)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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